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找法网提醒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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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二、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限额是多少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限额是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所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调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土地出租人是否一致。
2.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合同最长的期限为二十年。
3.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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