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学生逃课当“内外兼修”
刘海明(重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何面对过失,不仅是一门艺术,也是测定道德境界高低的尺子。
(资料图片)
日前,网传厦门大学新版教务系统内推出“可举报同学签到情况”功能,引发广泛关注。该校教务处回应称,此事非学校行为,系与学校合作的校外公司私自在系统中加入该功能,目前该功能已关停,涉事公司已提交情况说明并向校方道歉,校方将发布通知向学生解释情况。
这则新闻触动了众多网友的神经,在社交媒体上出现了三个相关议题的争论。
一是宽容逃课和不宽容逃课的双方展开的激烈辩论:“谁读大学没逃过课?”“为什么觉得大学逃课是理所当然?”“都读到大学了,还觉得大学教育和高中之前的教育一样只是读‘书’,那我觉得你的大学教育可能缺乏收获。”
二是质疑软件购买方的自证清白。在这个议题下,基本是清一色的“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观点:“甲方没要求,乙方会自己增加业务?”“学校没验收,就投入使用吗?”
三是对供货方背书的五味杂陈:“背锅公司!”“乐意背锅,软件公司在客户群体中的口碑怕是不降反升。”“背后的原因令人暖心:合作方自愿为了教育事业无偿加班多写几行代码。”
这三个议题,无意中都回避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当代的大学校园,学生逃课究竟是个别行为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高校对治理逃课现象该承担何种责任?又该采取何种既有效又道德的手段?
一连串被网友忽略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问题:学生对知识的兴趣度。如果读大学是为了追求知识、追求真理,学习知识就是驱使学生奋发向上的直接目标。当大多数学生树立了这样的目标,大学课堂就不至于要靠考勤来维系面子,软件公司也没必要煞费苦心研制监控学生签到的功能了。
如果是为取得文凭而不是为追求知识,如果没有严格的考核机制,逃课也不影响毕业,那么逃课者就会习以为常,对逃课说不反而显得“另类”。如果形成了这样的舆论氛围,逃课被当作一种权利,对逃课的治理涉嫌“侵权”,那么原本简单的问题就变得复杂了。
逃课是一种“病”,得治。只是这种“病”的主体可以是一维的,也可以是三维的,不能一概而论。逃课的行为主体是少数学生,这个群体属于直接的“病号”;逃课也可能缘于老师课堂讲授的知识陈旧,或者传播手段单调,这样的知识传播者也可能是造成逃课现象的“病号”;第三维的逃课“病号”,还可能是教务部门设计的课程体系出现问题,课程安排不合理间接导致学生逃课。
对于唯文凭是求却不愿付出艰辛努力的学生,坚持高等教育的程序正义,规定学生完成应当接受的全部学时学习,这样的考勤虽然是外在的强制,起码可以避免文凭明显贬值。对于无故逃课的学生有所惩罚,这是对学生负责而非过多的干预。
学生逃课,任课教师也要有所反思。在知识迭代加速的今天,大学教师掌握的知识需要经常升级。作为知识传播者,如果不能把前沿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学生对缺乏新意的知识感到乏味甚至产生厌倦情绪,逃课就成了一种“无声的评教”方式。
学生逃课,责任也可能与教务管理有关。当下高等教育基本实行了学分制,大类培养也在积极推进中,不论是学分制还是大类培养,实质是给学生选课的自主权。而实际情形是,学分制的课程,只能在本专业的“小锅”里有限地挑选;大类培养,本该是不分学科门类的学分累积,即在学校“大锅”里任选课程,但大多数高校只是两个相近学科的“内循环式”选课。
河面窄,河底浅,这样的“课程篱笆”不拆除,一些大学生要么逃课,要么就再现徐庶式“身在曹营心在汉”。心不在焉的学习,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治理学生逃课,需要重塑知识权威,让学生意识到知识的重要和神圣,只有他们崇拜知识才会渴求知识。为此,大学教师需要完善自身。康德将自己的“圆满”作为一项严格的对己义务,“圆满”意味着自己在各个方面的完善。这样的“圆满”虽然只是个远大的目标,对于教师来说却必须朝着这样的目标努力。教师为上好课下的功夫越大,他的课堂教学效果也就越好,课堂教学效果好了,逃课的学生自然少了。
治理学生逃课,不妨改变现在的学费缴付模式,改用类似饭卡的刷卡付费模式,每一个学时刷卡付费一次,既让学生切实感受到知识付费制度,又通过按学时刷卡付费的方式把学生“请进教室”。这样的按学时付费制度,培养的是学生尊重知识、珍惜财富的习惯。付费而不听课,良心惩罚的是付费者自己。而开学一次性缴费,几天过后,一些学生再逃课就不那么“心痛”自己交的学费了。
造成学生逃课的原因多样,对于逃课现象的治理,需要从学生、老师、学校等多个维度“内外兼修”,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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