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证件手续
一、买房贷款需要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资料图)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购买外销住房的合同或协议须办理公证。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住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买房贷款需要的证件
1、本地购房人贷款证件:自己户口簿、身份证、固定单位的收入证实、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月银行划账的流水证实、相应学历证实、已婚的需求供给结婚证、未婚的供给独身证实。
2、外省市购房人贷款证件:自己暂住证、在京固定单位的收入证实、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月银行划账的流水证实、相应学历证实、已婚的需求供给结婚证、未婚的供给独身证实。
3、境外购房人贷款证件:在满足在京只能采购一套住宅的条件条件下,境外购房人需填写《境外人士在京购房审批表》,然后供给在京寓居证、寓居满一年以上的户籍证实、一年以上的安稳工作收入证实、税单及银行流水等。此外,外籍人士还需求做公证,公证书上的姓名有必要是中文姓名才可。
三、买房贷款需要的手续
1、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资料;受委托银行自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把审核资料送达管理中心;
2、管理中心自受委托银行送达借款人申请资料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并通知受委托银行;
3、贷款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房屋抵押手续;
4、受委托银行向管理中心送达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后,申请放款。
5、管理中心把贷款资金划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的专户上,受委托银行再把贷款资金划到售房方(含售房单位和售房人)或承建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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